8月27日,“青春里的文学,文学里的青春——程永新长篇小说《穿旗袍的姨妈》分享会”在上海图书馆东馆举行。本场活动是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与上海图书馆讲座中心共同主办。《收获》文学杂志主编、编辑家、作家程永新与著名作家毕飞宇、李洱,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苏童一起,共话有关文学的青春王室。活动由著名作家、评论家王尧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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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穿旗袍的姨妈》是程永新的首部长篇小说作品,初版于2007年,2023年5月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再版。在小说中,没有父亲,和母亲、两个姐姐寄居在孤僻古怪的二姨妈篱下,男孩骆驼从小就习惯蜷缩于自己的小天地,“恰似一个飞机员蜷缩于机舱内浮游在大千世界浩瀚天空”。本书记述了主人公的少时遭际:一次次爱的奇遇,动物般的男孩、水果般的女孩,在偶然的交汇冲撞后,依旧要踏上各自的孤独旅程;注定要背叛的二姨妈的厚意,在她匆匆离世后,给他留下一个永远的难题:“我还能说自己是清白无罪的吗?”
毕飞宇:程永新身上有“人性的光芒”
在新书分享会上,毕飞宇先从程永新这个“人”谈起。他说,像程永新这样做编辑的人,时间久了以后,身上会散发出“人性的光芒”。因为“他长期以来面对的是他人,内心有一个愿望,紧紧地凝聚起自己的目光去看他人身上的光芒,去发现他人身上的好,去寻找他人身上的才华。因为他把过多的时间用在别人的身上,因为他把过多的精力投放在别人身上的闪光点上,所以这个人慢慢会有变化,你可以说性格的特征,你也可以说他有人性的光芒。”
著名作家毕飞宇
至于《穿旗袍的姨妈》这部小说,毕飞宇直言自己看的时候非常有代入感。书里有一个“黑洞”——即不在场的父亲。毕飞宇说:“一个小孩成长在黑洞的面前或者这个黑洞像一口井,这个小男孩的一生始终围绕这口井的四周打圈,这种情绪,这种叙事的进程,使它我非常容易走进我的内心。”
毕飞宇感叹道,在程永新的职业生涯里,他把更多的时间用在面对他人,把一部分时间用于面对自我,他用在写作上的时间不见得少于职业作家……但“不管时间的多和少,一个小说家的能力,一个小说家的才华,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可阻挡的。”
苏童:这是明显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
苏童谈道,《穿旗袍的姨妈》是程永新20多年前的作品,也是明显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穿旗袍的姨妈”代表着一种“上海风”,在苏州人眼里,那就是爱打扮的上海来的女人。
著名作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苏童
“这部小说里最打动人是那个男孩就是‘我’,从童年开始到少年到知青生活,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忏悔录》。”苏童说,“卢梭的《忏悔录》有一个特点,流浪的荷尔蒙,青春的迷惘,这两部分组成《忏悔录》的基调。《穿旗袍的姨妈》有大量关于上海的描写,他的亲人姨妈、母亲、姐姐,写在那样的年代里,一个男孩子的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成长小说。”
苏童还指出 ,这部小说里所有男孩的名字都是动物的名字,所有女孩的名字都是水果的名字,“可能从某种意义上暗示着女孩是作者封闭黑暗童年生活里的一道阳光与香味。”
另外,苏童认为《穿旗袍的姨妈》里写的是一个男孩在“母系社会”里的成长。在小说结尾,主角骆驼回乡拜访母亲的亲人,最后,他坐着火车回上海的时候,路过了父亲的故乡。苏童说:“我们真正所说的中国的故乡在他的字典里是‘路过’,这个路过后面的悲怆和辛酸,一个人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民族史的一部分。”
李洱:“骆驼”这个名字起得非常讲究
李洱回忆道,自己在1985年、1986年左右认识了程永新,“那时候我还是个学生,他对我的写作有很多指导。”
李洱认为,《穿旗袍的姨妈》里的主角“骆驼”这个名字起得非常讲究,因为“骆驼是以被沙漠淹没的方式通过沙漠的”。
著名作家李洱
李洱说:“这部书可以看成在文化沙漠,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中后期,在文化相对贫瘠的时间里,骆驼穿过这一时段里的沙漠逐渐成长的过程。所以他把人物命名为骆驼,我认为寓意着饥渴,带着巨大的胃囊,通过沙漠成长的过程。”
谈及这部小说的意义,李洱指出,小说里描写的一个男孩在50年代末期到70年代中期的成长过程,跟今天的年轻人的成长之间具有非常直接的对应关系,可以当成一个暗喻,对我们了解今天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李洱认为,甚至小说里父亲的缺席也格外地意味深长,在中国当代小说中很少有人敢于这样去处理人物关系。“父亲形象的缺失使得反抗没有非常具体的对象,没有对象之后你的反抗就无处发力,就变成一种只是和表姐、姨妈、女同学之间的非常复杂非常微妙的恶作剧式的反抗。”
程永新:姨妈这个形象是有生活原型的
程永新谈道,《穿旗袍的姨妈》草稿写成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 ,在90年代末经历了一次重要的修改。在修改的过程中,他思考得最多的首先是东西方经典带来的启发,“像《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大学读的厚厚几本。我喜欢它不是因为它的架构,我喜欢它细部的东西,非常细微,像小溪那样涓涓流淌。它描写人际关系,人性的东西,怎么写出这种微妙,这是我比较看重的。不是通过大事件,很强烈的戏剧性冲突来建构小说,而是通过淡淡的,微妙的笔触让你察觉,似乎有,又似乎没有。”
《收获》文学杂志主编、编辑家、作家程永新
此外就是跟父辈的关系以及和故乡的关系。程永新说:“你出生上海,你又没有父亲,你不知道你的故乡在哪里,是没有故乡的。”
据他透露,小说里姨妈的形象也是有生活原型的。“她几乎没有什么文化,工厂里辞退她,她要申请劳保,我母亲帮她写申请书,她有一点退休工资。可是她几乎是一个文盲,生活非常节俭,长期营养不良造成肝功能、内脏衰退,最后早早去世。可是她去世以后引发了一场家庭遗产纷争。她那时候经常去旧货店,把那些桌子椅子全部买回家。她家里留下的那些东西居然都有文物的价值……她穿旗袍就是古色古香,喜欢怀旧。”
程永新为读者签名
程永新说,当初写的时候,其实构想了三部曲,《穿旗袍的姨妈》是第一部。小说结束在“故乡”这个话题上,“它解读了我为什么一直想逃离,一直想跟家人分开,一直跟家人家族亲属没有特别亲近的感觉。”
但他也表示,不愿意写一本非常简单的成长小说,“我还是希望通过淡淡的忧伤、情绪的流动能够把一些年代的东西记录下来。”
采写:南都记者 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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